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成都十三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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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一)自愿原则专利申请采取自愿申请,专利权权利人只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经过审查授权后专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同一主题的专利申请具有优先权利,即第一次提出某些专利申请后,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
(三)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申请一种专利。
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在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在先申请的人;

(五)书面提交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1)形式法定原则。

书面形式。
(2)单一性原则?
即一项申请只能要求保护一项发明创造或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第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如同一日则协商解决!
△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的原则是:1.形式法定原则!

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3.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专利申请要遵循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形式法定原则;
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
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2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一)保密原则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布、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书面审查原则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三)听证原则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
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四)程序节约原则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
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
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进行审查,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仅指出实质性缺陷;
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审查员在作出视为未提出、视为撤回、驳回等处分决定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启动的后续程序;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有没有必要申请专利,可不可以申请专利,能不能够获得专利权,诸多事项均需在申请前做相应的可行性论证。
在实际中,专利申请的可行性分析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专利性发明要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
发明创造的创新程度或技术含量高,符合新奇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同时,应属专利法所保护的范围?

优化方案通常应当分析是选择申请专利保护有利,还是采取技术秘密方式保护有利。
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经济性专利申请的投进能否保护良好的经济效益或带来额外的产出!

尤其是申请国外专利,其用度一般在数万美元之多,更要考虑到经济性。
应用性主要考虑该发明创造的产业应用的可能性,对改进产品性能、进步产品质量和降低本钱能有多大的作用;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一)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二)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注意:对于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日?

(三)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四)书面申请原则?

(五)请求原则,是专利申请的首要原则,在中国,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全是自愿的,除去特殊的领域外,通常也不做强制性要求.二、什么是专利专利在知识产权中,主要有下面三重意思:第一,专利权,意思是专利权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请,经过法定机关审核批准后,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独占使用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权利。
第二,专利技术;

指的是受国家认可的,并且在公开的基础上受到法律保护的,具有独创性的专有技术、发明创造。
第三,专利证书、专利文献!

三、什么样的方案可以申请专利。
(一)只要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区别并能带来有益技术效果即可!

(二)不要忽略细微的改进。
开创性的产品或方法;
与现有技术的效果相同,但技术路线不同!

现有技术的改进。

产品工业设计都可以申请专利。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专利的申请共有五个原则,请求原则,书面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先申请原则,形式法定原则,此内容仅供参考?

1、形式法定原则。
2、单一性原则?

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31条也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3、先申请原则!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1)同一日申请的,协商,协商不成的,都驳回,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平等保护。
(2)共同发明人,有的要申请专利,有的反对的,不申请。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3)对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不同的发明人都拥有专利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不同的发明人对该产品所作出的发明创造的发明点不同,他们的技术方案之间有本质区别?
二是在后的专利技术是对在先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或改良,它比在先的专利技术更先进,但实施该技术,有赖于实施前一项专利技术,因而它属于从属专利!
三是因实用新型专利未经实质审查,前后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相同或者等同,后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属于重复授权!
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根据《专利法》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只要原告先于被告提出专利申请,则应当依据原告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审查被告制造的产品主要技术特征是否完全覆盖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
在一般情况下,前述第一种情形由于被告发明的技术方案同原告发明的技术方案有本质的区别,故被告不构成侵权?

后两种情形或者被告为了实施其从属专利而未经在先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了在先的专利技术,或者由于前后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相同或者等同,被告对后一项重复授权专利技术的实施,均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因此,人民法院不应当仅以被告拥有专利权为由,不进行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分析判断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应当分析被告拥有专利权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原告专利权的关系,从而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4、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可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1)外国优先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在国内的申请优先权即本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